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民法是什么
合同法是槐闭渣民法的范畴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态漏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在学术上有两种观点,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我国现行立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观点,认为《民法通则》是民法这个法律部门的基本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民事、铅悄商事法律均属于大民法的范畴。
二、民法的含义是什么
民法含义:规定公民和法人的财产关系(如债权、继承权等)以及跟它相联系的人身非财产关系(如劳动、婚姻、家庭等)的各种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
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
扩展资料:
修订信息:
1986年4月12日
民法通则制定于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
2009年8月27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民法通姿轿则中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作出修改,修改如下: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修改为:“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删去第五十八派册祥条第一款第六项:“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尘搏令性计划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百度百科
三、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1、慎搜喊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
4、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
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漏御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渗差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宽野守承诺。第八条
民事主体银灶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丛搏皮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